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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好人范圣高的故事 (点击标题返回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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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之窗
  • 游客  12-03 05:58发表
    支持[0] 反对[0] [引用此帖发表评论]   我们应该知道:生活就是这样严峻,有很多艰难险境、如果我不去战胜困难,困难就会吞没我。 患难困苦,是磨练人格之最高学校。 知难而进是勇士,知难而退是懦夫。


    “中国好人”范圣高

  • 河北易县2  10-10 05:38发表
    支持[0] 反对[0] [引用此帖发表评论]   范圣高故事非常感人、现在好人怕担仙没好报,是必有的、要改变这种社会风气难、

  • 游客  09-24 07:48发表
    支持[0] 反对[0] [引用此帖发表评论]   回复:范圣高好人有好报
    据统计,我国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见义勇为的法规在1997年至2004年这8年内颁布。近7年来,见义勇为立法明显迟缓。当下,城市化进程提速、流动人口持续激增,熟人社会正在向陌生人社会转变。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化,见义勇为这一最能体现人类互助精神的善举也正在遭遇着愈发尴尬的处境。

    1. 呼吁出台全国性法规

    各地立法不同,造成同样一种见义勇为行为所受待遇不一致

    近日,一段上海宝山一辆公交车女司机被男乘客粗暴殴打的视频在网上流传甚广,激起网民公愤。在谴责施暴者的同时,大家更对车内40余名乘客无一见义勇为的“集体冷漠”严词声讨。

    无人施以援手的现象让人心寒,而见义勇为面临的地域发展不均、法律位阶偏低、立法相对滞后等困境更值得我们思考。

    从1991年辽宁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辽宁省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到2009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在近20年时间里,我国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出台了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地方性法规。

    目前,规范和保障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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